山西省运城市政法学校
运城市政法学校学生管理办法〈摘要〉

发布时间: 2007-4-14 22:39:33 被阅览数: 4262 次

尊敬的家长同志:

您好!热烈欢迎您的孩子来我校学习并预祝生活愉快,学业有成!为了便于做好今后的学生管理工作,现将我校《学生管理办法摘要》提供给您,并将管理上可能出现的盲区警示各位家长,以便参考,并希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管理工作。

一、学习管理(班主任责任制)

A、严明课堂纪律,上课期间必须认真听讲,遇到问题课后及时向老师提出,按时上下课;不得无故旷课、旷自习;严格按管理细则量化管理。

B、要求学生必须按时独立完成作业,并将作业成绩按百分比记入考核档案。

C、课程进度按教学大纲、高考大纲,严格执行。

二、请、消、放假管理:(队长责任制)

A、鉴于我校管理军事化,要求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、消假制度,认真履行请假手续。

B、一般家事不准请假,确有要事者,一天内持请假条〈注明事因〉让班主任签字,两天以上必须由大队长签字,〈批准后方可离校〉;病假必须出具校医室证明。按时返校,及时消假,未及时进消假者,超假者按旷课处理。

C、学生放假期间由班主任轮流值班负责管理学生遗存物品;我校放假时间为两月一次,一次一周(五一、十一法定假日除外);返校时间家长必须严厉督促,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;假期要求学生全部回家,不得无故留宿(特殊情况除外);每学期未放假时我校都有家长通知书,以便向家长汇报情况、通知事项,要求家长真写意见或建议并签字盖章学生返校后统一收取。

三、礼拜天管理:

周六、周日上午安排学生校内活动,下午2-6时可放四小时假,其它时段一律不准外出,(请假除外,但外出必须向勤务提供假条、出入证)周六晚安排学生教室观看教育故事片,其余作息照常安排。

四、值班(勤)制度管理:

A、为防止学生私自外出,我校设学员值勤制,值勤分为白岗与夜岗。

B、上岗期间要求学生穿戴整齐,按规定着装,严格执行哨兵上岗职责,认真负责,做好情况登记,遇外出人员必须有值班老师签字(当日假条)方可执行。

五、学生财务管理:

A、要求学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坚决反对铺张浪费。

B、为便于集体管理,我校实行一费制,学杂费及伙食费要求一次性全部交清,为防止学生乱花钱,乱要钱现象,学生在校期间不再收取其它费用,(如有特殊情况,学校出具证明、家长见章付费),家长不要给学生留过余现金,学生个人财务管理今后学校可统一给学生办理邮政绿卡,详细事宜等入班后统一解决。

六、教师队伍管理(对学生工作部分)

A、(1)我校将建立校长意见箱实行投诉监督管理,家长及学生一定要及时给学校反映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;(2)其余工作采用队长负责制,班主作配合队长做好管理工作并负责各中队学习、生活等班级工作事宜。

B、我校一般不采用罚款制度,任何教职工不得私自对学生实行罚款处罚,如有违章,学校扣缴老师当月工资。(如有特殊情况学校按违纪处罚条款的加盖公章者除外)

七、后勤管理:

A、学校要求勤杂人员必须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、认真负责、保证学生吃到干净、放心、可口的饭菜。

B、要求学生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办法,勤俭节约。

C、学生务必爱护环境、爱护花草树木、爱护公物、若有损坏照价赔偿,从押金中扣除。

以上各项需要家长密切配合,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,使您的孩子身心健康、思想进步,学习更上一层楼!

此致

 

运城市政法职业学校